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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检院开展专项检查活动解决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
来源:楚天律师发布时间:2011年05月20日作者:检察日报 戴佳

     最高人民检察院19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,决定从今年5月至2012年1月深入开展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、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”专项检查活动。高检院党组副书记、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要求,扎扎实实搞好专项检查活动,实实在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,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诉求与期待。高检院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柯汉民主持会议,党组成员、中央纪委驻高检院纪检组组长莫文秀出席会议。

  胡泽君指出,开展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、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”专项检查活动,既是“发扬传统、坚定信念、执法为民”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,又是深入推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。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的重大意义,增强搞好专项检查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,通过专项检查,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,提升执法公信力,保障检察权特别是侦查权依法正确行使,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,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高检院的部署上来,确保专项检查活动取得明显成效。

  胡泽君强调,开展专项检查活动,要紧密结合“发扬传统、坚定信念、执法为民”主题教育实践活动,按照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要求,牢固树立“理性、平和、文明、规范”的执法理念,深入排查和剖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公正、不规范、不文明和不廉洁等问题,切实转变执法作风,以实际行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。坚持内部检查与开门检查、自查与互查、普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方法。认真解决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,着力加强和改进涉检信访工作,畅通人民群众诉求渠道,巩固和发展“反特权思想、反霸道作风”专项教育活动成果,切实解决影响检察机关形象的突出问题。

  胡泽君要求,各级检察机关要把专项检查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,从组织机构、人员力量、物质保障等各个方面,认真研究部署,精心组织实施,确保领导到位、组织到位、人员到位、措施到位。统筹协调好抓专项检查与抓业务工作,专项检查活动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深化检察改革工作的关系。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、支持,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,总结推广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、好做法。扎扎实实搞好专项检查活动,实实在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,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诉求与期待,为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。